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beat365官方网站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2024-06-27 01: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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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t365官方网站《长沙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进为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体群字〔2023〕7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活动进一步推动群众身边健身设施建设的通知》(建办城〔2023〕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开展“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活动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为建设现代化新长沙贡献体育力量。

  到2024年底,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2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各区县(市)至少建有1个公共体育场,或田径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公共体育馆(以下简称“五个一”),公共健身设施服务水平和使用效益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实施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平急两用”原则,推动本区域至少建有“五个一”中的1个公共体育设施。深入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引导支持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等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建设。支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空间,依法依规改建体育设施。立足于现有公园实际实施改扩建,植入一批体育运动设施,在新建城区优先布局、合理确定体育公园建设规模。到2025年底,全市新改建体育公园8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国球进社区”活动。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辖区街道(乡镇)和职能部门,摸清属地社区(小区)健身设施短板和居民健身需求,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精美城乡建设等工作,因地制宜推动在社区闲置空地、城镇老旧小区公共场地、城市“金角银边”中配建以乒乓球台为主的小型多样健身设施,面积较大的场地可配置非标准球类活动场地。建立“十四五”期间项目实施清单,将健身场地设施配置类型、数量分步纳入年度实施计划。到2025年,全市配置“国球进社区”的社区占比不低于60%。(牵头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体育局、市人居环境局)

  (三)实施“国球进公园”活动。全市各级(园林)部门和相关公园主管部门要以“国球进公园”活动为抓手,强化资源复合利用,积极拓展现有城市公园、郊野公园的体育功能。梳理公园绿地和城区高架桥(立交桥)下公共空间,结合现有资源条件、安全环境等因素,建立“十四五”期间项目实施清单,并分步纳入年度实施计划,合理配置乒乓球台等健身器材、健身步道、室外运动场等体育设施。到2025年底,全市配置“国球进公园”的公园数量达30个以上,复合利用高架桥(立交桥)下公共空间改造体育设施17个。(牵头单位:市局,责任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推动水上健身运动设施建设。全市各级体育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规划、水利等部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破坏生态环境、不妨碍行洪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园景区水域、江河湖泊、河滩等区域,建设一批公共水上运动设施。挖掘各区域内自然水域资源,以游泳、龙舟、桨板、帆船、赛艇、皮划艇等项目为重点,改造水上运动训练基地。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管理运营包括水上健身设施在内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引导水上体育产业发展。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水域运动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开展健身步道体系建设。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统筹调度本级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水利、文旅广电、等部门资源,按照“统筹规划、以找代建、因地制宜、突出环保”原则,利用辖区内既有古道、景区游道、公园绿道、森林林道、沿江步道等资源,规划建设健身步道、登山步道、骑行步道等潇湘健身步道体系。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各级各类健身步道1800公里以上。(牵头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六)开展新建居住区体育设施配建。全市各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和侵占,积极打造群众身边的体育生态圈。(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七)推进智慧化健身设施建设。以市区为重点,结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建设智慧社区健身中心或装配式智能健身房。到“十四五”末,全市智慧社区健身中心达4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八)实施健身设施提质增效行动。全市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城乡老旧损毁公共健身设施的维修、改造和更新力度,积极推进社区健身设施夜间“点亮工程”。鼓励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设施设备,保障群众健身安全。推动体育系统管理单位、公办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到2025年底,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的公办学校占比不低于60%。(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市总工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共同商议健身场地选址、建设类型、规模等事项,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公共健身场所新改建项目,应当配置适老化和适儿化健身设施,满足“一老一小”人群的体育健身需求。

  (二)明确职责分工。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作为提升行动责任主体,健全工作机制,调动各方资源,抓好组织实施。全市各级体育、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人居环境、教育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体育局牵头负责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统筹指导全市健身场地设施配建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体育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和资金争取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既有住宅小区和城市“金角银边”健身设施改造、配建工作;市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新改建公园、既有公园和高架桥(立交桥)下公共空间健身设施改造、配建工作;市人居环境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涉改城镇老旧小区健身设施改造、配建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

  (三)有序组织实施。以涉改城镇老旧小区和列入开放共享的公园绿地为重点,围绕构建社区“15分钟健身圈”目标,由全市各级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体育、、人居环境等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实施项目库,优先安排具备条件、积极性高的城市社区和公园先行先试。

  (四)加强资金保障。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加强项目资金整合,发挥好财政资金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统筹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等多种资金渠道支持健身设施配置。积极拓展资金来源,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加强用地保障。全市各级体育部门要积极协同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等部门,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等方式挖掘用地空间,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合理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以及公园绿地、市政用地闲置资源配建健身设施。

  (六)落实管护责任。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体育等主管部门要建立产权清晰、管理单位明确、可追溯的设施器材档案资料,指导管理单位做好日常维护管理,督促产权单位定期对设施器材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更新维护,满足群众正常使用需求,杜绝安全隐患。健身设施运维管理经费要纳入管理单位年度预算予以保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健身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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